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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4月2日 星期六

想出名,一本就夠了

在一次全球性的文學座談會上,來自世界各地的著名作家,觥籌交錯,交換心得。一位相貌平平的女士端坐在大廳的一隅,她不常開口,也很少有人找她搭訕,但她並以為忤,只是以微笑和高雅的氣質面對大廳中穿梭的賓客。
一位穿著體面的男士發現了她,走過來,跟她打了個招呼:「嗨!您好,請問您也是作家嗎?」
「應該算是吧。」她很有禮貌地回答。」
「喔,那妳都寫過什麼作品呢?」男的問。
「我只寫過小說而已,」女士仍是謙遜地回答:「沒有寫過其他的東西。」
「喔,是這樣嗎?」男的臉上帶著幾許得意:「我也是寫小說的,」他說:「到目前為止已寫了三十幾本,在我的國家匈牙利算是相當多產的,而且大家對我的評價也很高,才派我出席這場盛會。」
說完,男的繼續又問:「那麼,不知道妳寫過幾本小說,有沒有比較出色、受到大眾矚目的?」
女的微笑著回答:「我寫的不多,沒有你那麼厲害,只寫過一本而已。」
「一本啊?」男的語氣更加得意了:「那書名是甚麼,可以告訴我嗎?或許我可以幫妳推廣推廣。」
女士平靜地回答:「我那本小說原名是”Gone With The Wind”(飄),後來被他們拿去拍成電影”亂世佳人”。」
男的當下張嘴結舌,臉上三條線,他面前的這位女士正是大名鼎鼎的瑪格麗特.米歇爾。
一瓶子不滿,半瓶子晃蕩,很多人自詡為網路寫手,在自己的部落格裡搬荊道左、諷古說今(譬如史屁伯),在專家眼裡,根本是個屁。
但史屁伯愛寫,愛為自己而寫、為自己喜歡的人寫、為自己喜歡的事寫、為自己看不慣的人和事寫。「笑盡天下可笑之人、罵盡天下可罵之事」即是「笑話新聞」的宗旨。罵的對,請按個”讚”;不苟同的,亦歡迎來函互動,到哪不能交朋友?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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