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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5月5日 星期四

張飛賣刺蝟—貨硬人扎手

人家說「老小」、「老小」,意思是說人到了一定年齡,行為舉止都跟小孩一樣。李敖是不是到了這把年紀,我不曉得,但他最近卻跟小他好幾十歲的小S鬥起嘴來,一老一小,挺熱鬧的。
李敖嗆大S婆婆張蘭沒文化水平,小S幫姊姊出氣,調侃大師暗戀張蘭,追不到才用這種隱性方式示愛。不料伶牙俐齒的小S這下踢到鐵板了,李敖5日喊告,最遲下周一對她提出誹謗告訴,「小S除誹謗我的『審美標準』,也誹謗我的『人格標準』。
李敖氣說:「小S說我是追求不到張蘭才罵她,那我算什麼人格啊!她在侮辱、冒犯我,我的審美標準這一輩子都很高,從我過去的老婆們、情婦們、女朋友們都看得出來,每一個都瘦、高、白、秀、幼,我從來沒有喜歡過老太婆!她闖大禍,前途有限,後患無窮。」李敖說這是很嚴重的誹謗,他看不出她在開玩笑。他唯一告過的藝人是前妻胡茵夢,告她做偽證。
李敖過去的女友、老婆是很漂亮,尤其胡茵夢,是我們那時代的大美人,我不得不佩服李敖大師,不論哪一方面,幫他拎皮鞋都不夠。我也喜歡過比我小好多歲的小女生,但還沒等開口就碰得一鼻子灰。想想,如果我有李敖的學問、有楊振寧的聲望、有郭台銘的財勢,我不討八個老婆才怪,不,我要學賓拉登他爸,娶22個老婆!
但是,李大師的度量和他的名望似乎成反比,小S講話就那樣,她是小和尚念經有口無心,你幹麻跟她一般見識?而且說了歸齊,你也是先罵了人家,說她的親家母是老太婆、沒文化水平,這不就扯平了嗎?你罵人卻不准人還嘴,這就有失大師風範啦!
年齡不是問題、身高不是距離、體重不是壓力,但是沒錢,什麼都是問題;沒名,什麼都是狗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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