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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5月3日 星期二

酷刑取供,美何光榮之有?

說美國人民主嗎?人權進步嗎?
抓到賓拉登當然是功勞一件,但是怎麼抓到的?用什麼方式抓到的?你美國人了不起,用大砲打麻雀,對付區區小國阿富汗、伊拉克、利比亞像老鷹抓小雞似的手到擒來,但背後使的什麼手段,讓我們來瞧瞧:
關達那摩灣監獄曾被稱為「人間地獄」,據說在911事件後,當時的小布希總統授權中情局酷刑審問,除了水刑外,還有不讓囚犯睡覺、電擊、毆打等手段。
911後,賓拉登就一直為美方的心頭大患,到底美軍是如何追緝這位神出鬼沒的頭號通緝犯的呢?911恐怖攻擊的主謀之一哈立德,就是讓美方掌握賓拉登行蹤的關鍵人之一,根據報導,他被長時間施以「水刑」等拷問手法,次數多達183次。
什麼又是水刑(waterboarding)?犯人被綁成腳比頭高的姿勢,臉部被毛巾蓋住,然後把水倒在犯人臉上,人犯以為即將溺斃,一緊張什麼都招了。
我以為只有咱們中華民國軍方和警調單位才會使用這種奧步,令無辜民眾屈打成招,甚至冤死,號稱最民主、最注重人權的美國竟然比咱們還先進,喔,原來很多國家的情治單位都是師承於美國CIA,所以用這種方式一點也不奇怪。
賓拉登殺人無數,其結局當然是罪有應得,但用這種戕害人權的方式取供,我不覺得美國人有什麼光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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